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代表性项目密切相关的珍稀矿产、动物、植物等天然原材料。

保护单位和传承人有权优先利用与代表性项目密切相关的天然原材料。依法需要经过特别许可的,从其规定。

鼓励种植、养殖与代表性项目密切相关的天然原材料。鼓励科研创新,开发、推广和使用与代表性项目密切相关的天然原材料的替代品。

地方法规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