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殡葬服务机构未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公示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罚款。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