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 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第十条有效设立殡葬设施,应当符合本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