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第九条已废止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设置,应当遵循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逐步减少的原则。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在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许可经营范围、有效期和经营场所内经营。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禁止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储存烟花爆竹,经营场所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2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