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本条例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环保、教育、行政审批、城市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