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民族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在提供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方面向民族乡倾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