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民族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对民族乡群众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租赁场所补助。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