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节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共厕所资金投入,合理规划建设,加强保洁和使用管理。公共厕所应当设置明显、规范的标志,免费对外开放。鼓励沿街单位的厕所对社会免费开放。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