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

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推进各类知识产权保险,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利用科技保险融资增信和分担创新风险。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