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旅游行业组织制定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提供旅游市场拓展、市场信息发布、旅游产品推介等服务,反映行业合理诉求;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