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加强乡村旅游区域公共厕所、垃圾收集和集中处置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管理。推行生活、餐厨垃圾分类处理。

乡村旅游区域的生活和餐饮污水应当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逐步推进所有污水纳入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