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按照合同的约定受委托承担房屋安全巡查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房屋的日常安全巡查,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和所在地房产主管部门报告房屋安全隐患。

地方法规 ·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