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危险房屋治理第三十一条有效采用原址重建方式治理危险房屋的,重建方案应当满足现行的设计安全标准,遵循城乡规划、建设、消防管理等相关规定。地方法规 ·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