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元谋土林保护范围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元谋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元谋土林保护总体规划确定的具体范围,设立界桩、标志,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