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第三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美舍河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美舍河保护管理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