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与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绿化,是指因地制宜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恢复和增加植被,保护林草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行为。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