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的确认以及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适用本条例。本省户籍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外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适用本条例,但是行为发生地予以奖励和保障的除外。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