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以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为主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强职业培训能力建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