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事后恢复重建第三十九条有效因处置突发事件需要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或者其他物资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等进行,并依法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