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知识的培训和防范工作。各部门对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的工作人员,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给予适当的病假及生活补助,符合工伤的享受工伤待遇。

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