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公共交通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安全便捷、智能环保的原则。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