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公共交通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运营成本、公交线路运营里程、经济发展、社会承受能力、车辆购置价格等因素确定票价。

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