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第五章 规范和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第四十三条有效信用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组织制定并推行行业规范,编制行业统计报告,开展宣传培训、政策建议以及行业信息发布等,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公信力。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