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