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法治宣传教育应当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对未达到法治宣传教育考核标准的单位,取消其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