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供热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九条已修改供热企业申请使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供热经营设施建设资金的,应当向财政部门提出。财政部门在拨付供热经营设施建设资金前,应当征求供热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