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保障电力生产和供应的安全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