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供多功能的游戏材料,寓教于乐。

禁止幼儿园实施下列行为:

(一)组织入园考试或者变相考试;

(二)实行小学化教育,布置家庭作业,要求家长购买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参加应当由幼儿园完成的任务;

(三)举办以超前教育和定向强化训练为目的的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等;

(四)组织儿童参加营利性或者无安全保障的活动;

(五)其他有损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