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程序的规定第六条有效代表提出的议事原案凡不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的,大会秘书处可以建议议案提出人修改、完善后,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4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