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章 信息归集第十一条有效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省信用信息中心报送信息。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