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和公布第四十四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的地方性法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在中国人大网、海南人大网、三亚市人大网、《三亚日报》和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刊上全文刊载。在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刊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公布地方性法规的公告应当载明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批准机关和通过、批准、施行的日期。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