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第二章 合同信用建设第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具体措施,引导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等商业活动中利用合同信用信息,降低交易风险。有关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在招标、企业评级、信贷、政府采购、国家投资项目等活动中应当查询、利用合同信用信息。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