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六章 合同争议调解第三十条已废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申请,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进行合同争议调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