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当事人全面履行经备案的合同,并记录当事人的合同履行情况。

经备案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备案机关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