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