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第二条已废止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