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四章 营运与乘务管理第二十一条已废止乘客应当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吉林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车辆乘坐规则》。违反乘坐规则经劝阻拒不改正的,经营者及其驾乘人员有权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