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十三条有效决委会负责审议决定下列事项:(一)横琴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重大改革举措;(二)横琴新区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以及与港澳合作开发项目;(三)管委会提请的需与省、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协调的事项;(四)决委会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