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十四条有效决委会设立横琴新区发展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委会),作为横琴新区发展的咨询机构。咨委会由十三至十九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成员包括专家学者、港澳人士、行业代表等。咨委会成员由决委会聘请。咨委会的咨议方式、工作程序和运作经费由章程规定。咨委会的运作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咨委会设秘书处,负责会务工作,秘书处的办公场所由管委会提供。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