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三章 项目审批第十五条已修改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