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监督。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