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条例未规定处罚,但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