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在招商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中小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守信履约专项督查制度,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