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对有关部门人才管理职能、支持政策、资助资金进行统筹协调,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拓宽渠道,采取补贴、培训等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
鼓励中小企业引进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产业工人培育体系建设,弘扬工匠精神,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培养模式,不断提升产业工人素质,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