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创业扶持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为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创业培训与辅导、中介咨询、市场信息、技术转让和项目开发等社会化服务,加强资源共享与合作,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