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坚持统一分级管理、分以人为本、公众参与的原则。地方法规 ·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