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有效在道路两侧以及其他公共场地设置的服务性摊点,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范围、时限经营,并保持经营场地清洁。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