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在道路两侧以及其他公共场地设置的服务性摊点,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范围、时限经营,并保持经营场地清洁。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