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城镇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施工场地周边应当按有关标准设置实体围挡;(二)施工场地内主要道路及出入口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清洁整齐,防止扬尘污染;(三)工程竣工后至验收前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并对周边因施工损坏的公共设施、绿地及时进行修复;(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查封的施工现场施工;(五)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