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乡建设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在乡(镇)、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下列建设活动,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一)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二)农村村民集中住宅建设;(三)农村村民个人住宅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