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乡建设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城市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进行有序改造,严格限制零星分散建设;优先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停车场和公共空间,适度控制建筑容量,改善交通、居住条件和市容景观。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