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城市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进行有序改造,严格限制零星分散建设;优先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停车场和公共空间,适度控制建筑容量,改善交通、居住条件和市容景观。

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